音響第二十要:搭配上的推薦
這“第二十要”是特別為評論員而寫的。一個負責任的音響器材評論員應該就他自己豐富的經驗,向讀者推薦適合的搭配組合,否則,讀者枉費看了前十九要,卻因自己缺乏其它器材的個性資料或搭配經驗,到頭來仍然不知該項被評器材到底要如何搭配周邊器材。對于評論員而言,這是為德不卒。所以,當您寫完十九項要素之后,一定不要忘了,為讀者推薦適合的搭配組合。
音響第十九要:器材個性
每件音響器材都和人一般,有著自己的個性。有些器材聽起來像紳士,有些像火爆浪子;有些溫柔得像淑女,有些又熱情得像卡門。由于個性不同,因此,在搭配上也就必須如婚姻大事一樣,慎重其事。二件火爆脾氣的器材配在一起一定讓您難以消受。反之,二件溫吞水、慢郎中配在一起也要急死您。所以,器材個性的認知絕對是必要的。
音響第十八要:整體平衡性
每件音響器材都和指揮在控制樂團一樣,應該求得一個整體的平衡性。這就好比一個樂團中,人人皆是獨奏的高手,但是每一個人都想出鋒頭,不聽指揮的詮釋,如此一來雖然個別演奏水準高,但是樂團的整體平衡性一定很差。這樣就不是一個好樂團。
同理,一件音響器材的前述十七項要素都非常好,但是如果無法把這十七項要素做一個精妙的平衡,那么也一定不耐久聽。
此時,不管解析力再高、強弱對比再好也沒有用。關于這項,我們無法用尺度去度量出來,要分辨整體平衡性就像多聽音樂會才能分辨樂團好壞一般,只有靠自己豐富的聆聽經驗來判斷了。
音響第十七要:空間感
我常常說,如果一套音響系統(包括器材與空間)能夠“使音場浮出來”,那么它一定也“可以看到”空間感。請注意,我是用“看到”而非“聽到”。真正表現好的音場與空間感絕對是可以“看到”的,而非僅“聽到”而已。什么是空間感?那就是錄音場所的三度空間實體大小。要能夠將空間感完全表現出來,絕佳的細節再生是絕對需要的,尤其是“堂音”的再生。我甚至可以說,如果聽不到完整的堂音,那么“空間感”也無法完整的再生出來。
音響第十六要:細節再生
細節大概是泛指樂器的細節、堂音的細微再生與錄音空間中所有的雜音。一件音響器材細節再生的多寡很容易經由AB Test 比較出來。
為什么有些器材所再生的細節較多呢?
這與低失真、高訊噪比、高靈敏度、解析力、透明感等都有關。
細節少的器材聽起來平板乏味:細節多的器材起來趣味盎然。一件優秀的音響器材,其細節的再生當然是豐富無比的。
音響第十五要:樂器與人聲的質感、空氣感
“質感”這個名詞相當抽象,我們常說這家俱的木頭質感很好、這套真皮沙發的質感很好;或這個大理石的質感很好。從這個例子中,我們可了解,所謂“質感”是指該物體“材質的本性”。不過,在此說的并不是音質的那個質感,而是樂器演奏、打擊接觸那一剎那動作所發生的質感。因此,在說:“小提琴的擦弦質感很好”,就意謂著“它錄得很像小提琴”。當說:“鈸的敲擊質感很好”,也就是說“它敲起來像真的”。反過來說,當我們認為“小提琴擦弦質感不夠”時說的就是“它不像真的”。由此,我們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,所謂質感也就是指“傳真度”。雷射唱盤剛推出時,大家都覺得小提琴的聲音不像,就是指它的擦弦質感不像。
至于“空氣感”又是什么呢?當我們在形容拉奏、敲擊鍵盤樂器時,我們用的是“某某樂器的質感很好”。可是,當我們在形容管樂器時,我們通常不用“質感”二字,而用“空氣感”,也就是說吹氣的感覺。說得更清楚些,“空氣感”是指聲波振動的感覺,而質感大部分是“接觸”后剎那的感覺。當然,弦樂群除了拉奏時的擦弦質感外,它同時還有弦樂空氣中產生的“空氣感”。
音響第十四要:樂器與人聲的大小比例
到底樂器的線條、形體要多大才算對?到底人聲要一縷如煉?還是要豐潤有肉?這個問題一直在困擾著音響迷。理想主義者認為應該按實際樂團大小比例縮小放入家中聆聽室。事實上,這是不可能的。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好了。當鋼琴與小提琴在演奏奏鳴曲時,鋼琴的形體不知道要超過小提琴多少倍(音量亦然)。如果在錄音時不增加小提琴的音量,小提琴往往被鋼琴掩蓋(現場音樂會往往就是如此)。所以在錄音時,錄音師都會刻意平衡一下小提琴的音量。再來說到整個管弦樂團與小提琴做協奏演出時,如果完全按比例縮小,那么小提琴的音應該要細小得不能再細小,而不是我們在CD上所聽到的那么清楚、強勁。所以,正確的“樂器與人聲大小比例”不是一味的照章縮小,而是按照合理的音樂要作大小比例。樂器如此,人聲亦然。